港澳人士採用創業家簽證申請居留,概念比同投資移民,最終也可以申請定居並獲得台灣籍,但適用的居留天數要求不同,而且適用對象的非金錢門檻高很多,所以並不適用於一般人。
港澳人士要取得台灣籍除了採「投資移民」的方式之外,台灣內政部另有「創業家簽證」。相對「投資移民」的申請條件,「創業家簽證」的投資金額門檻雖較「投資移民」來的低,但「創業家簽證」的目標對象和入籍台灣的門檻却相對較高,不只要符合申請條件,公司營收和營業額要達一定標準,而且要入籍台灣前有居留台灣五年(每年183日)的門檻,尤其新創公司在初始五年的經營變數多,除非您經由經濟部認定符合具創新能力及技術條件,否則建議一般港澳人士採「投資移民」為入籍台灣的執行方案為宜。
港澳人士要取得台灣籍除了採「投資移民」的方式之外,台灣內政部另有「創業家簽證」。相對「投資移民」的申請條件,「創業家簽證」的投資金額門檻雖較「投資移民」來的低,但「創業家簽證」的目標對象和入籍台灣的門檻却相對較高,不只要符合申請條件,公司營收和營業額要達一定標準,而且要入籍台灣前有居留台灣五年(每年183日)的門檻,尤其新創公司在初始五年的經營變數多,除非您經由經濟部認定符合具創新能力及技術條件,否則建議一般港澳人士採「投資移民」為入籍台灣的執行方案為宜。
以下是港澳投資移民和創業家簽證兩者之間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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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投資移民台灣 |
創業家簽證 |
投(籌)資金額 |
新台幣600萬 |
新台幣200萬 |
公司形態 |
設立公司、購買公司、或投資現有公司 |
設立公司 |
開放國家 |
專為港澳設置 |
大陸以外之外國人,但港澳也適用 |
目標對象 |
無犯罪的健康港澳人士 |
獲創投資金、進創業園區、進育成機構、創業比賽奬得主、專利權者、已設立公司且登錄創櫃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即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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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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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籍時程 |
最快一年。 |
連續五年每年要營業額要達新台幣三百萬,或聘請三個台灣本地員工,成功率較難估計。 |
居留身分/手續 |
(身分代碼HF162)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送件須知。 |
創業者在取得創業家簽證後,仍需申請核發外僑居留證(ARC)才能在臺居留超過六個月(180天)以進行創業活動,到期如果營業收入或營業費用達到一定標準才可有每次展延一至兩年居留的資格。 申請創業家居留簽證手續說明。 |
入籍(定居)條件 |
需連續居留滿五年,且每年在臺灣地區居住一百八十三日以上才可申請定居,進而取得台灣籍(護照)。 |